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凡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31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为2019年5
月30日,并同意授予11名激励对象合计118.00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