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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凡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0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对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
供担保”的规定,2019 年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延续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和当期资金往
来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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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
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300 万元人民币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
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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