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凡谷: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10
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 凡谷 公告编号:2019-09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
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
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 6 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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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 6 号的有关规定。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
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更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期初数无影响。
2、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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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变更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期初数列报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应收票据 - 518,881.28 - 288,881.28
应收账款 - 409,176,516.31 - 409,793,555.76
应收票据及应收
409,695,397.59 - 410,082,437.04 -
账款
应付票据 - 93,912,837.64 - 53,553,833.78
应付账款 - 226,994,820.68 - 622,302,784.00
应付票据及应付
320,907,658.32 - 675,856,617.78 -
账款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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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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