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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0-06-05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3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80.80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2%,行权价格为 5.25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披露行权结果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凡谷”)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条件已满足,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
8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80.80 万股,现对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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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
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 名激
励对象(佘文明)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
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8 人调整为 87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98.00 万份调整
为 792.00 万份;预留权益由 112.00 万份调整为 118.00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其
他条款未作任何改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9 年 3 月 1 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
日,授予股票期权 79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40 元/股,激励对象为 87 人。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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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
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
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792.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87 人。
    7、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
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
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
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118.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1 人。
    9、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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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
因,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鉴于原激励对象胡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2 万份)、
罗爱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20 万份)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名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2 万份予以注销。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8 万
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96 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780 万份,激励对
象调整为 86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98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10 人。
    公司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
而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
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878 万份调整为
1,053.6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936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调整为 117.60 万份,行权价格由 6.40 元/股调整为 5.25 元/股。
    上 述 调 整 及 注 销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达成情况
说明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4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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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届满,可
以进行行权安排。
       2、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
 1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述情形,满足
                                                                             行权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生前述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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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             的营业收入为
      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17.13亿元,达
      对象的行权条件。                                                      到了业绩指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的考核要求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2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4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6 亿元

          营业收入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由
      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
      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
      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评价标准划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待改进,考            本次可行权的

      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86名激励对象
                                                                   绩效考核结果
 4      评价结果      优秀        优良        合格      待改进
                                                                   均为优秀、优

        标准系数                     1.0                         0          良或合格,满
                                                                             足行权条件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优秀、优良、合格可按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

      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则公司将按照本

      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相应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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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2、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本次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80.80 万份,激励对象共计 86 名,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
                                                                     本次行权
                                    获授的股票期       股票期权
                       调整后获授                                    数量占首     剩余未行
                                    权数量占首次       第一个行
 姓名           职务   的股票期权                                    次授予股     权数量(万
                                    授予股票期权       权期可行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       份)
                                      总数的比例       权数量(万
                                                                     量的比例
                                                         份)
          董事长、财
 杨红                     14.40           1.54%            4.32        0.46%        10.08
            务总监
          董事、副总
 朱晖                     54.00           5.77%           16.20        1.73%        37.80
              裁
钟伟刚          董事      54.00           5.77%           16.20        1.73%        37.80
          副总裁、董
 彭娜                     14.40           1.54%            4.32        0.46%        10.08
          事会秘书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
当激励的对公司经         799.20          85.38%          239.76       25.62%        559.44
营业绩和未来发展
有直接影响的其他
员工(共 82 人)
         合计            936.00         100.00%          280.80       30.00%        655.20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武汉凡谷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

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25 元/股。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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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红女士、朱晖先生、钟伟刚先生及彭娜女士为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均没有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六、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完成
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
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
司代收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1、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
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
效,由公司注销。
     2、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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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
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86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 280.80 万股,股票来源
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仍然保持
不变,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 280.80 万股。
    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
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
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与本次实际行权数量对应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
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层面 2019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授予的 86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结果均为优秀、优良或合格,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
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
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
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
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
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280.80 万股
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十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86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280.80
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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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武汉凡谷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
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
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就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武汉凡谷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武汉
凡谷和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
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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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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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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