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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9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系基于 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
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7 日为授予日,以 6.05 元/股授
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62,000 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