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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6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对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
供担保”的规定,2021 年上半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延续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和当期资金往
来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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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层面 2020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首次授予的 86 名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优良或合格,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
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
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
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
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421.2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层面 2020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预留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优良或合格,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
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
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
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
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预留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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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五、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此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
司发展和日常经营。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增加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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