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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马洪)2022-03-30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坚持职业操守,
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公
正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六次,本人对
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两次,并认真审
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发表了意见。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题发表了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
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4 月 15 日,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续聘 2021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计提 2020 年
度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2020 年度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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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政策变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本人对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8 月 6 日,本人对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
    (六)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本人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题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做出了独立的判断,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需经董事会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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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
阅,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
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 2021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核查公司公告的董
事会决议等相关内容,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五、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对提名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事项进行审议,并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条
件等进行审核。
    (二)战略委员会
    2021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主要
对公司 2021 年经营规划及新项目投资可行性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
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计划、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
季度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主要对公司 2020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情况及 2021
年薪酬预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等事项进行审议。

    六、自身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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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建议和意见:紧密围绕国家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以更长远的眼光规
划公司下一步发展,积极进行前瞻性战略布局,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持续技术创
新、产品创新,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本人联系方式:mahong@hust.edu.cn。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 年,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本着认真、勤勉、尽责
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董事会、
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马洪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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