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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2-02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 5.00、6.00、7.00、8.00、9.00、11.00、12.00
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红女士;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
楼 3 楼 1 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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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8 人,
代表股份 346,510,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284,578,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8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 19 人,代表股份 61,932,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 635,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3%,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
股份 635,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3%。
    会议由董事长杨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副董事长吴昊先生、独立董事王征女士、独立董
事唐斌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委派刘苑玲律师、黎亚琼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6,479,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
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1%。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6,469,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
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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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6,469,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
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1%。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6,469,8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
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51,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8%;反对 5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弃
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75,7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338%;反对 5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8%。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77,03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54%;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6%;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94,1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302%;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97%;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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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关联股东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对本提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61,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4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
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85,7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079%;反对 4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13%;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87,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
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11,7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07%;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8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79,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
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03,7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414%;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85%;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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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1%。

    根据表决结果,卢彦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自 2016 年 4 月 2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止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
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王征女士在其任职期内
恪守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卢彦勤女士当选
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938,3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8%;反对 561,7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1%;弃
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87,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
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11,7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07%;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85%;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79,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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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09%;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弃
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03,7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414%;反对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85%;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唐斌先生 2021 年度
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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