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已按照相关规定向财政部、证监会备案; 2、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 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马洪、唐斌、卢彦勤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