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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4-08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1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14:3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增 补 董 事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4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4)。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公司
股票190,406,400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比例为27.86%)于2023年4月7日向公司董
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提议将上
述《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
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公
司27.86%股份,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
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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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12.00号提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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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7.00                                                                    √
                                    酬的预案》
      8.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2.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2.01                  选举李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荆剡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贾雄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 9.00、10.00 均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9.00 表决通过
是提案 10.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提案 12.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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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 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 为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王
征女士(已离任)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
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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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王丽丽女士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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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该项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对候选人C投X3票                                 X3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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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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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公司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5.00                                                     √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7.00                                                     √
                     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8.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10.00                                                     √
                         程>的议案》
 11.0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2.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2.01            选举李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荆剡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贾雄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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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该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

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

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3、上述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该项提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5、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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