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12-0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8-13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收
到持股 5%以上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的《公司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和《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财通基金
(代表旗下投资组合)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财通基金管理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有限公司(代表 竞价交易 7.23 1,996,278 0.39%
2018 年 12 月 5 日
旗下投资组合)
合计 -- -- 7.23 1,996,278 0.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财通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27,754,043 5.39% 25,757,765 4.99998%
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54,043 5.39% 25,757,765 4.99998%
旗下投资
组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股东财通基金(代表旗下投资组合)承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6年9月14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及大宗方式进行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财通基金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 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财通基金在本次减持前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股份锁定承诺。
3、本次减持股东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 本次减持后,财通基金的股份比例为4.99998%,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