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证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
供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担保事项经过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5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164,354.4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53.9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

    三、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资金循环
情况良好,具备的良好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
常的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针对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的审
批权限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
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兵




   周英顶




   张公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