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2022-12-2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玄元科
新近期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玄元科新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拟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
二、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1.参与该业务的原因: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作效率。
2.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
3.计划参与股份数量: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项下预计任意连续 90 天内转
融通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0.81%。若出借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5.参与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费率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出借人与借入
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玄元科新的正常业务行为,参与转融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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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出借业务的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玄元科新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
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玄元科新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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