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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证通电子: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公告2023-02-0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股东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进展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6),玄元科新计划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
借业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81%。

    二、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

    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前,玄元科新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63%,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玄元科新参
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余额为 4,99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玄元科新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符合此前预披露的计划,未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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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玄元科新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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