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晶: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6-12-24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1612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庆跃与股东吴宗泽、池旭明、俞尚东等4名自然人与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于
2016年11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约
定李庆跃、吴宗泽、池旭明、俞尚东先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公司
1,223.42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以20.00元/股价格转让给蓝海投控,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
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剩余3,670.326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蓝海投控。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协
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113),2016年12月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
12月8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内容详见《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李庆跃先生、吴宗泽先生、池旭明先生、俞尚东
先生的通知,协议转让给蓝海投控的1,223.42万股股份已于2016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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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已完成且《表决权委托协议》已生
效,蓝海投控通过直接持股、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4,893.7465万股,表决权比例将达到20.11%,成为公司
拥有单一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蓝海投控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苏思通先生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蓝海投控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有关要求,承诺本次受让的1,223.42万股股份在受让完成
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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