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晶: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1612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
公司股东李庆跃先生、吴宗泽先生、池旭明先生、金良荣先生、方琳女
士通知,获悉李庆跃先生、吴宗泽先生、池旭明先生、金良荣先生、方
琳女士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5年9月28日,李庆跃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份质押
给博时资本-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经与其协商
一致,李庆跃先生已于2016年12月27日办理了上述全部股份的解除质押
手续。2014年7月3日,吴宗泽先生、池旭明先生、金良荣先生、方琳女
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930,000、2,470,000、1,890,000、710,000股股
份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经与华鑫信
托协商一致,吴宗泽先生、池旭明先生、金良荣先生、方琳女士已于2016
年12月28日办理了上述全部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股东名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日
大股东及一 押占其所持 押占公司总
称 (万股) 期 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李庆跃 否 1,000 2015.9.28 2016.12.27 38.78% 4.11%
吴宗泽 否 293 2014.7.3 2016.12.28 59.50% 1.20%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股东名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日
大股东及一 押占其所持 押占公司总
称 (万股) 期 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池旭明 否 247 2014.7.3 2016.12.28 63.26% 1.01%
金良荣 否 189 2014.7.3 2016.12.28 44.39% 0.78%
方琳 否 71 2014.7.3 2016.12.28 15.28% 0.29%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庆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783,26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0.59%;其中已质押股份累计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吴宗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924,3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其中已质押股份累计为0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池旭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904,3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其中已质押股份累计为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金良荣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4,257,7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其中已质押股份累计
为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方琳女
士直接持有公司4,645,4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其中已质押
股份累计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