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晶: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17-02-1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事项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陈冬尔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需
要,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
担任公司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冬
尔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
变更的议案》决定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专业能力,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
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事项是合理的,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人员简历
彭敏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彭敏
女士曾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深圳市新亚电
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
公司、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经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的任职资格条件。
四、联系方式
彭敏女士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9-89186668
传真:0579-89186677
电子邮箱:pm@ecec.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邮编:321017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