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1566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2 号楼 1004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蓝海投控”、“信息披露义务人”),蓝海投控依照《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编制报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相关信息。 二、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编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蓝海投控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在披露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6 个 月内,故本报告书仅就不同部分予以披露。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 1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 1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 1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 1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7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7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8 3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全体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 1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0 一、蓝海投控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 ................................................................................... 20 二、思通卓志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 ................................................................................... 29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3 二、备查置备地点 ................................................................................................................... 33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东晶电子、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蓝海投控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思通卓志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蓝海思通 指 蓝海思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通过蓝海投控的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东晶 电子股份 12,165,253 股,占东晶电子总股本的 5.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蓝海投控直接持有东晶电子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4,399,453 股,占东晶电子总股本的 10.02%,蓝海投 控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东晶电子股份 36,703,265 股 的 表 决 权 , 占 东 晶 电 子 总 股 本 的 15.08%,合计取得东晶电子股份 61,102,718 股的表 决权,表决权比例达到 25.10%。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准则 1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监管指引第 4 号》 指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蓝海投控概况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UA559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8 日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皓 认缴出资总额:25,468.4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1566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2 号楼 1004 室 联系电话:021-61654282 经营期限: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咨询;法律 咨询(不含诉讼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未经金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蓝海投控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资金来源 1 思通卓志 普通合伙人 10.00 0.04% 自有资金 2 苏思通 有限合伙人 25,458.40 99.96% 自有资金 6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资金来源 合计 25,468.40 100.00% - 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名称及出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2、蓝海投控的全体合伙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住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 1 思通卓志 普通合伙人 91330206MA2837AJ2L 楼十一号 1715 室 2 苏思通 有限合伙人 3729251983********* 上海市徐汇区徐汇新城 思通卓志为蓝海投控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关情况详见“第 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3、合伙协议有关情况 (1)投资决策权 蓝海投控不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全体合伙人会议作 出。 (2)承担责任方式 7 思通卓志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苏思通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3)合伙人权利归属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思通卓志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 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利益分配 合伙企业当年产生的利润,在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首先按照合伙企业利润的 0 %奖励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然后再依照各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6)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长期。 8 4、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表决权归属 蓝海投控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表决权归属于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 5、合伙企业最近一年的历史沿革 (1)蓝海投控设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蓝海投控前身)(以下简称“银 中投资”)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由蓝海韬略员工汪光胜和张秀共同出资设立。 银中投资设立时出资总金额为 1,000 万元,出资人均以现金认缴出资。银中投资设 立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汪光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 91330206MA282UA559。 银中投资设立时,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1 汪光胜 普通合伙人 10.00 1.00% 货币 2 张秀 有限合伙人 990.00 99.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 (2)全体合伙人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 2016 年 11 月 23 日,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一致作出决定:同意汪光胜将在合 伙企业 1%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10 万元,实际出资额 0 元)以 0 万元的交割转 让给东方蓝海;同意张秀将在合伙企业 99%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 990 万元,实 际出资额 0 元)以 0 万元的交割转让给苏思通。同日,汪光胜与东方蓝海签署了《财 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张秀与苏思通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2016 年 11 月 25 日,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一致作出决定:同意变更企业名称 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免去汪光胜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职务,委托东方蓝海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9 2016 年 11 月 25 日,蓝海投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蓝海投控 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方式 1 东方蓝海 普通合伙人 10.00 1.00% 货币 2 苏思通 有限合伙人 990.00 99.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 - (3)普通合伙人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 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一致作出决定:同意变更企业普通合伙人为思通卓志,委 派代表为王皓先生;同意有限合伙人苏思通以货币增资 24,468.40 万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蓝海投控完成普通合伙人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蓝海投控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资金来源 1 思通卓志 普通合伙人 10.00 0.04% 自有资金 2 苏思通 有限合伙人 25,458.40 99.96% 自有资金 合计 25,468.40 100.00% - 2017 年 1 月 12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蓝海投控的工商登记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蓝海投控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思通 卓志,蓝海投控的实际控制人为苏思通。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10 法定代表人:王皓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1715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7AJ2L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2 号楼 1004 室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8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法律 咨询(不含诉讼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未经金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思通卓志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等,除作为蓝海投控普通合伙人及 执行事务合伙人外,无其他经营业务和对外投资。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蓝海投控的实际控制人为苏思通先生,其为蓝海投控持有 99.96%出资额的有限 合伙人,同时为普通合伙人思通卓志之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综上所述,苏思通先 生为蓝海投控的实际控制人。 除蓝海投控外,苏思通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直接控制的企业 注册资本/认缴 持股比例(直接/间接)/出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资本(万元) 资比例 蓝海思通投资控股 1 50,000 直接持股 99%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蓝海韬略资本运 2 1,000 直接持股 96%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营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贰拾娱乐文化有 3 50 直接持股 100% 文化娱乐 限公司 中国蓝海金融控股有 4 1 万港币 直接持股 100% 投资管理 限公司 11 注册资本/认缴 持股比例(直接/间接)/出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资本(万元) 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 5 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 1,000 直接持股 51% 投资管理 公司 (2)通过蓝海思通控制的企业 注册资本/认缴 持股比例(直接/间接)/出 序号 公司名称 资本 主营业务 资比例 (万元) 东方蓝海资产管理 通过蓝海思通间接控制,蓝 1 (上海)有限责任公 1,00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海思通持股 100% 司 苏思通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的简要 说明 1、蓝海投控业务及财务状况 蓝海投控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主要从事对于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股 权的投资。蓝海投控 2016 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09,638,334.11 总负债 165,941,689.50 净资产 243,696,644.61 12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987,355.39 利润总额 -987,355.39 净利润 -987,355.39 2、思通卓志业务及财务状况 蓝海投控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思通卓志。思通卓志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等,除作为蓝海投控普通合伙 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外,无其他经营业务,故亦暂无财务数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思通卓志在最近五年内, 未有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1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蓝海投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思通卓志,委派代表为王 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皓 无 6227221988******* 中国 否 委派代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前述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 未有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 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东晶电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情形。 1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蓝海投控增持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及发展战略的认同, 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蓝海投控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处置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 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同时,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可能性。若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 息披露义务标准,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15 号准则》、《16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2017 年 4 月 4 日,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召开的全体合伙人会议达成决议,审 议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事宜。 1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蓝海投控证券账户在 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东晶电子股份 12,165,253 股,占东晶电子总股本的 5.00%。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蓝海投控直接持有东晶电子股份 24,399,453 股,占东晶电子 总股本的 10.02%;蓝海投控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东晶电子 36,703,265 股股 份的表决权,占东晶电子总股本的 15.08%;蓝海投控合计取得东晶电子 61,102,718 股股份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 25.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元/股) 比例 蓝海投控 2017 年 4 月 5 日 集中竞价 3,404,701 18.76 1.40% 蓝海投控 2017 年 4 月 6 日 集中竞价 4,400,000 19.57 1.81% 蓝海投控 2017 年 4 月 7 日 集中竞价 4,360,552 20.59 1.79% 合计 —— —— 12,165,253 —— 5.00% 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蓝海投控直接持有东晶电子股份 12,234,200 股,占东晶电 子总股本的 5.03%。蓝海投控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东晶电子股份 36,703,265 股的表决权,占东晶电子总股本的 15.08%,合计取得东晶电子股份 48,937,465 股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达到 20.11%。 本次权益变动后,蓝海投控直接持有东晶电子股份 24,399,45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02%。蓝海投控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东晶电子股份 36,703,265 股的表决权,占东晶电子总股本的 15.08%,合计取得东晶电子股份 61,102,718 股 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 25.1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东晶电子 10.02%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蓝海投控将其持有的公司 1,200 万股股 份质押给上海韬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韬韫投资”)进行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2 月 23 日,购回期限为 12 个月。上述股份质押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除此之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蓝海投控直接持有的东晶电子其他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受托股份中,李庆跃、吴宗泽、池旭明、俞尚东分别 持有的 2,533 万股、293 万股、247 万股、167 万股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形。 17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用于股份收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23,932 万元,来源于自筹资 金。 二、资金来源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此声明:本蓝海投控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 安排;本次蓝海投控购买上市公司 5.00%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不存在结构 化融资的安排。 前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东晶电子及其关联方,未通过与东晶电子进行资 产置换或其他交易方式获得任何资金。 18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受让上市公司 5.03%的股份外,在自 2016 年 10 月 4 日至 2017 年 4 月 4 日止的期间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东晶电子上市交易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全体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全体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东晶电 子上市交易股票的行为。 1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蓝海投控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 1、蓝海投控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67,353.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预付款项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61,086,980.36 20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164,954,334.1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244,684,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21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4,684,000.00 资产总计 409,638,33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预收款项 -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136,831.20 应付利息 - 22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165,804,858.3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165,941,689.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165,941,689.50 23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244,68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987,355.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3,696,644.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9,638,334.11 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减:营业成本 - 24 项 目 2016 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2,342.00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50,000.00 财务费用 5,531.08 资产减值损失 809,482.31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87,355.39 加: 营业外收入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减: 营业外支出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87,355.39 减: 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87,355.3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 项 目 2016 年度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87,355.3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4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6 项 目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316,353.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316,353.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449,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449,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7,353.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 项 目 2016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4,684,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4,684,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684,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4,684,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4,68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684,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 项 目 2016 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67,353.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67,353.75 2、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蓝海投控 2016 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思通卓志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 1、思通卓志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 蓝海投控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思通卓志。思通卓志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等,除作为蓝海投控普通合伙 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外,无其他经营业务,故亦暂无财务报表。 2、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思通卓志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29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 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 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 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稳定性的风险提示 (一)持股比例较低 按照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股东情况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蓝海投控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2%,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 (二)表决权委托有可能被解除 除取得 10.02%股份的所有权外,蓝海投控通过受让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 上市公司 3,670.326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的表决权。 一方面,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出现如下 3 种情形时,《表决权委 托协议》予以终止:① 受托人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届时有效的章程的行 为;② 受托人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③ 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本协议 30 的书面文件。若《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则蓝海投控的表决权比例将大幅下降, 从而有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另一方面,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吴宗泽、池旭明、俞尚东可依照 法律依法规自行处置受托股份,不受蓝海投控约束。若吴宗泽、池旭明、俞尚东将 其持有的受托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已转让部分的受托股份的委托投票 之权利及义务自动解除,则此种情形下蓝海投控的表决权比例也将下降,从而影响 蓝海投控对公司的控制权。 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王 皓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7 日 32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全体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及其直系亲属 在前六个月内其持有或买卖东晶电子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东晶电子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 月内未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苏思通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7、信息披露义务人、苏思通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苏思通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声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二、备查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东晶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33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浙 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王 皓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7 日 34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 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义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一号 1566 室 合伙) 增加 √ 拥有权益的 有无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化 一致行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 是 □ 否 √ 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上 家数 公司的控制 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权益变动方式 其他 √ (可多选)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439.9453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10.02%)的所有权;同时通过受让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3,670.326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的表决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共 计取得上市公司 6,110.2718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10%)的表决权】 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 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2,234,2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5.03% 持股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12,165,253 股 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0%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不排除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 是 □ 否 √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 是 √ 否 □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 是 □ 否 √ 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36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浙 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王 皓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7 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