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建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额为 23,212.62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25,716.70 万元,降低
9.74%;营业成本为 20,345.05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25,244.85 万元,降低 19.41%;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9.00 万元,比上年同期 1,619.67 万元相比
减少 1,470.67 万元,降低 90.80%。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本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9.08 万
元,母公司 2017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225.50 万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1,555.99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拟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
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2018年公司(含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合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
类以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
用上述授信额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7 年,
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
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浙
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
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机制,能够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