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关于对浙江证监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证监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69号),要求公司就2018
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及其他相关公告的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公司接到《监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经自
查并向相关当事方核实后,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一、请具体说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给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锐投资”)股东借款的来源,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财产份额转让价款的付款进度。
【回复说明】:
(一)中锐控股向创锐投资提供股东借款的资金来源
根据中锐控股提供的《关于股东借款资金来源的说明》,其向创锐投资提供的股
东借款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中锐”)向中锐控股的借款。苏州中锐拥有地产板块的二十余个项目公司,
其向中锐控股的借款来源于苏州中锐及下属公司的经营积累所留存的资金。
因此,中锐控股向创锐投资提供的股东借款最终来源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
地产项目公司经营产生的资金,不存在外部借贷融资、不存在利用本次权益变动的股
份或财产份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及其他结构性融资安排的情形、不存在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关于蓝海投控财产份额转让价款的付款进度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创锐投资已按照《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苏思通支
付本次交易所涉及的35,661.9124万元交易对价。
问题二、请具体说明苏思通与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虹投资”)
之间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过程、处理及结果。同时,请公司及财务顾问就“上述债
权债务形成及处理过程中,是否涉及侵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进行核查并出具
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苏思通与鹰虹投资之间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过程、处理及结果
1、债权形成的原因
因苏思通个人资金需求,其与鹰虹投资间形成了债务关系。
2、债权形成的过程
2018年2月5日,苏思通与鹰虹投资签署《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苏思通之
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苏思通自鹰虹投资处借款20,108.42万元,
借款利率为年化12%,借款期限为6个月,该协议项下苏思通全部债务及责任由蓝海投
控与北京蓝海韬略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债权的处理方式及结果
2018年4月18日,苏思通与鹰虹投资、创锐投资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
苏思通将其持有的蓝海投控32.45%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向鹰虹投资转让,该有限合伙
财产份额将抵偿苏思通与鹰虹投资间的17,136.9613万元的债权债务。
根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2018年4月18日,苏思通与鹰虹投资签署《上
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苏思通之借款协议之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约定:(1)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借款协议》项下债
务停止计息,债务利息余额为475.9911万元;(2)自《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生效之日
起,鹰虹投资对苏思通在《借款协议》项下之债务利息余额475.9911万元予以豁免,
苏思通在《借款协议》项下之债务本金余额即为苏思通标的债务。
根据苏思通与鹰虹投资共同签署的《确认函》:“根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
约定,鹰虹投资将在标的份额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苏思通签
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约定:1、将《借款协议》项下苏思通债务17,136.9613万元
与《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项下鹰虹投资应付的交易对价17,136.9613万元抵消,苏思通
在《借款协议》项下的债务余额将变更为2,971.4587万元,将继续依照《借款协议》和
《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2、自《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生效之日起,《借款协议》项
下蓝海投控的担保义务解除。”
(二)关于“上述债权债务形成及处理过程中,是否涉及侵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
的利益”的核查
1、公司自查意见
根据苏思通及鹰虹投资之间债权债务形成及处理过程的相关内容、双方签署的相
关借款协议及其附属协议、苏思通与鹰虹投资共同签署的《确认函》,经公司自查及
核实,形成如下结论:
(1)苏思通与鹰虹投资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中,除公司的控股股东蓝海投控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苏思通并未以公司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公司亦未就该债权债
务关系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公司未与鹰虹投资及苏思通发生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苏思通与鹰虹投资间债权债务的形成及处理过程并不涉及
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在对上述债权债务的核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债权债务存
在涉及侵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根据鹰虹投资与苏思通签署的《财
产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标的份额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日内,鹰虹投资将
与苏思通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解除《借款协议》项下蓝海投控的担保义务。
问题三、请说明2017年至上述公告发布之日,创锐投资及其关联方、鹰虹投资及
其关联方买卖你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
【回复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2017年1月1日至上述公告发
布之日期间,除本回复列明之鹰虹投资法定代表人袁燕之父亲袁建平、母亲燕幽燕存
在买卖东晶电子股票的情形外,其余创锐投资及其关联方、鹰虹投资及其关联方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鹰虹投资法定代表人袁燕之父亲袁建平、母亲燕幽燕买卖东晶电子股票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身份证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结余数量
2017-03-17 买入 500.00 500.00
2017-03-30 买入 500.00 1,000.00
2017-04-21 买入 500.00 1,500.00
2017-04-24 买入 400.00 1,900.00
袁建平 4301031955******** 2017-05-19 买入 500.00 2,400.00
2017-09-28 卖出 -400.00 2,000.00
2017-09-29 买入 500.00 2,500.00
2017-11-02 卖出 -500.00 2,000.00
2017-11-03 买入 1,000.00 3,000.00
2017-03-17 买入 500.00 500.00
2017-03-30 买入 500.00 1,000.00
2017-04-21 买入 500.00 1,500.00
2017-04-24 买入 500.00 2,000.00
燕幽燕 4301031956******** 2017-05-19 买入 500.00 2,500.00
2017-06-01 买入 500.00 3,000.00
2017-06-15 卖出 -500.00 2,500.00
2017-11-02 卖出 -500.00 2,000.00
2017-11-03 买入 1,000.00 3,000.00
根据袁建平、燕幽燕签署的《关于买卖东晶电子股票的声明》,其自2017年1月1
日至上述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个人基于东晶电子股票的股票价
值及价格变动趋势依个人自主判断进行综合判断而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问题四、请说明创锐投资及其关联方、鹰虹投资及其关联方、王皓之间是否签署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一致行动、股权安排、资金安排、收益安排、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协
议。如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协议材料。
【回复说明】:
根据创锐投资、鹰虹投资及王皓提供的《承诺函》,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创锐
投资及其关联方、鹰虹投资及其关联方与王皓之间不存在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一致
行动、股权安排、资金安排、收益安排、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协议。
问题五、请说明创锐投资及其关联方、鹰虹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你公司其他股东(不
包含参与此次交易的股东)之间是否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一致行动、股权安排、资
金安排、收益安排、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协议。如有,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协议材料。
【回复说明】:
根据创锐投资、鹰虹投资提供的《承诺函》,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创锐投资及
其关联方、鹰虹投资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包含参与此次交易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一致行动、股权安排、资金安排、收益安排、债权债务
等方面的协议。
问题六、请说明创锐投资与苏思通签署涉及蓝海投控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涉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鹰虹投资
与苏思通签署涉及蓝海投控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外,是否存在其他相关的“一揽
子”协议安排。如有,请详细说明。
【回复说明】:
根据创锐投资、鹰虹投资及苏思通提供的《承诺函》,除创锐投资与苏思通签署
涉及蓝海投控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涉及思通卓志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鹰虹
投资与苏思通签署涉及蓝海投控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外,不存在其他相关的“一
揽子”协议安排。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