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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包括《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在该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
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
资涉及的投资品种,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更好的控制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
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
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
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品种进行投资。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
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
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资
金的使用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内控制度完善,资金安全
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产品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含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我们同意
本次事项,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