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
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
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最终计提金额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徐杰震 巢 序 尤挺辉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