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19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