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5-2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电子”)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晶电子,证券代码:
002199)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9 年 5
月 10 日)东晶电子股票收盘价格为 12.35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9
年 4 月 9 日)东晶电子股票收盘价为 13.92 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前 20 个交
易日内东晶电子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11.28%,剔除同期中小板综指波动后
累计涨幅为 1.55%,未超过 20%。
东晶电子主营业务为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选取申万电子指
数作为行业指数参照。剔除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东晶电子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累计跌幅为 0.02%,未超过 20%。
东晶电子 申万电子指数 中小板综指
日期
收盘价(元/股) (801080.SI) (399101.SZ)
2019 年 4 月 9 日 13.92 2,876.37 10281.83
2019 年 5 月 10 日 12.35 2,552.39 8962.59
涨跌幅 -11.28% -11.26% -12.83%
剔除行业或大盘因素后涨跌幅 -0.02% 1.55%
综上所述,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东晶电子股票
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
相关标准。东晶电子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特此说明。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