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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研
究而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徐杰震                   巢     序                 尤挺辉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