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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查王皓先生、胡静雯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
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王皓先生、胡静雯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胡静雯女士为公司财
务总监,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巢 序               尤挺辉             陈雄武                黄 雄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