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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朱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总收入 26,240.42 万元,同比增长 2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55
万元,同比下降 46.09%;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 万元,同比
增长 96.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797.55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1.7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
分配利润-34,612.68 万元,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4.40 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
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
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
债务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
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
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
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
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
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
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
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公司内
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已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
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
定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业
务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注重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
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