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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 年 7 月 19 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
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千石创富拟将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
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千石资管计划”)合计持有的 17,1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
以人民币 138,168,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金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份
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接到千石创富的通知,其已于当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
记手续已经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千石创富               21,456,036            8.81%           4,356,036             1.79%

   华金证券                        -                  -        17,100,000             7.02%

   注:(1)上表中,千石创富代表“千石资管计划”,华金证券代表“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2)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千石创富管理的千石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356,03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金证券管理的融汇 321 号资
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7,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