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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晶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总收入 30,439.93 万元,同比增长 16.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3.85
万元,同比增长 28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81.27 万元,同比增长 4,563.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3,093.85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5.88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 元,加以上年度留
存的未分配利润-35,184.40 万元,2021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570.28 万
元。
    依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
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
计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
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具体的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且融资金额不
超过上述授信金额。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办理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手续
时,可以用其自身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办理
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
求情况使用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
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
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
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
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
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
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
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为公司及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忆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决定提名推荐华枫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
黄忆宁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