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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投生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9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31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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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槐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高斌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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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4,772,894.36           137,055,294.21                         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29,783.28             2,460,219.43                        -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366,251.23             2,185,787.72                         8.2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506,499.81           -41,927,208.38                        12.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16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16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0.71%                     -0.4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12,080,257.88         2,415,727,761.45                        -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8,341,540.56           806,111,757.28                         0.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2.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36,427.5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2,125.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823.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2,873.56

合计                                                                  -136,467.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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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97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05%   38,759,124      38,759,124

何学葵                               境内自然人            7.20%   13,257,985      13,257,985

徐洪尧                               境内自然人            6.70%   12,342,402      12,342,402

张国英                               境内自然人            6.49%   11,944,260      11,944,260     质押              7,200,000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国有法人              2.84%    5,224,741

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国有法人              1.98%    3,638,988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6%    3,600,00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65%    3,03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量
                                     其他                  1.49%    2,745,346
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河台睿一号
                                     其他                  0.72%    1,331,000
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5,224,741 人民币普通股          5,224,741

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3,638,988 人民币普通股          3,638,988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3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2,745,346 人民币普通股          2,745,346
型证券投资基金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河台睿一号新型结构化证券
                                                                                    1,33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31,00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蒋凯西                                                                              1,248,107 人民币普通股          1,248,107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1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5,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08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9,000

王慧华                                                                              1,059,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9,4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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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洪尧与张国英系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条对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徐洪尧与张国英互为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
                                                  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公司股东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
有)                                              3,000,000 股,公司股东王慧华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 1,044,4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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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59.9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应付工程款及苗木款

等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1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29.4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南充4个BT项目、江西

丰水湖项目、桃花源景区等项目工程款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478.9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的工程款、苗木款尚

未结算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38.7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摊销土地租金等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增长209.96%,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预付工程款未转入

工程结算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27.6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员

工工资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同比下降32.33%,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工程垫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增长51.4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业务收入的增

加,苗木销售收入下降导致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增长29.8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后续管护费增加且

并入了洪尧园林公司销售费用94.33万元所致。

    (3)管理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增长68.4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并入了洪尧园林公司管理

费用513.68万元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增长21.4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大

幅增长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下降241.6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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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增长185.4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增

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下降1210.8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公

司子公司—洪尧园林公司购入固定资产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同比下降158.9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

子公司—洪尧园林归还短期借款1,400.00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共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88份《应诉通知书》,原告88人以“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或公司及何学葵、蒋凯西就欺

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诉讼索赔金额共计16,175,305.2元。截止本

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涉及的88起民事诉讼案件已开庭86件,判决84件。对已判决84起案件,判决由公司或

公司及何学葵或公司及何学葵蒋凯西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20起,赔偿原告损失和案件受理费部分共计

506,425.75元。对于判决仅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6起案件,公司已按照判决结果向投资者进行了赔偿,并

就该部分损失向何学葵提起了追偿诉讼。对于判决原告败诉的64起案件,其中23起案件原告已向云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201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昆明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昆仲受字(2015)03200 号)。由本公

司提交的本公司与何学葵借款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书,经昆明仲裁委员会审查已决定予以受理,具体信息

如下:申请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何学葵;请求仲裁事项:(1)确认申请

人对被申请人不负有《借款合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2年2月23日所签)第七条约定的承担逾期还

款 违 约 金 的 责 任 ( 若 该 条 约 定 的 逾 期 还 款 违 约 金 成 立 , 则 该 项 违 约 金 计 算 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 为

6,196,187.00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3.2015年3月1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给公司造成的损

失向公司原控股股东何学葵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本公司要求何学葵向本公司赔偿(2012)昆民五初字第

2号《民事判决书》、(2014)昆民五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2014)昆民五初字第24号《民事判

决书》、(2014)昆民五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书》、(2014)昆民五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2014)

昆民五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共计180,524.86元,并要求何学葵承担上述诉讼的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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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讼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4 月 15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4-15/1200832082.PDF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2015 年 04 月 07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4-07/1200787998.PDF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04 月 10 日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04-10/1200803565.PDF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所持的剩余绿大地股份自向云投集团转让所持绿大地 3,000 万股 2012 年 02                   严格履行承
             何学葵                                                                                   三年
或权益变动                股份过户登记之日(2012 年 2 月 14 日)起继续锁定三年。         月 14 日                诺
报告书中所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 2012 年 02                    严格履行承
             云投集团                                                                                 三年
作承诺                    三年内不减持或转让本次受让的绿大地股份。                       月 14 日                诺

                          徐洪尧、张国英、云投集团承诺:本次所认购的绿大地发行的股
             徐洪尧;张
                          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本次发 2013 年 11                    严格履行承
             国英;云投                                                                                三年
                          行结束后,由于绿大地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承诺人基 月 15 日                      诺
             集团
                          于本次认购股份所增持的股份,亦适用上述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根据绿大地与徐洪尧、张国英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徐洪尧、张国英的承诺,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洪尧园林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不低于 4,500 万元、5,850
                          万元和 7,605 万元,若未实现上述承诺,徐洪尧、张国英可以按
                          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选择全部以股份或全部以现金的形
                          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承诺期内,不同年度可以选择不同
                          的补偿方式,但同一年度只能选择股份或现金当中的一种),相应
                                                                                                                 目前该业绩
资产重组时                补偿原则如下:(1)承诺净利润的确定标准 1)洪尧园林的财务
                                                                                                                 承诺仍在履
所作承诺                  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
                                                                                                                 行过程中,
             徐洪尧;张    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2)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 2013 年 11
                                                                                                      四年       徐洪尧、张
             国英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以下费 月 15 日
                                                                                                                 国英不存在
                          用可以不计算为洪尧园林的费用: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由洪尧园林
                                                                                                                 违反该承诺
                          支付的费用和成本,包括审计费用等。 (2)补偿数额的确定 1)
                                                                                                                 的情形。
                          股份补偿数量的计算 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
                          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每股发行价格)/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股
                          份数量-(已补偿现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如交易对方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因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实施转增、股
                          票股利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导致调整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
                          应调整。 2)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补偿股份数
                          量×每股发行价格。 (3)补偿方式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应聘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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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资产出售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洪尧园林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及
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1)现金补偿方式 徐洪尧、张
国英应在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
作日内,将其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的决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承
诺期内每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
完成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2)股份补偿方式徐洪尧、张国英应在
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将其选择以股票方式补偿的决定通知绿大地,绿大地应在收到该
补偿方式通知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注销: A、绿大地
在收到该补偿方式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计算应回购的股份数量并
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董事会审议通过以 1.00 元的总价回购并
注销资产出售方当年补偿的股份事宜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通知。 B、绿大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方案后,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资产出售
方,资产出售方应在收到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联合上市公司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该部分
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4)若徐洪尧、
张国英未能在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十个
工作日内将其选择的补偿方式通知上市公司,或者未能在规定的
时间内进行现金补偿,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其以本次交易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5)徐洪尧和张国英向上市公司支付
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的合计金额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
价净额(包括现金对价 3,000 万元)。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
量小于 0 时,则应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6)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
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
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
实施完毕后 3 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
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
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如果本次交
易未能在 2013 年内实施完成,且上述该条款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前未修改,则交易对方徐洪尧及张国英追加承诺 2016 年洪尧园林
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将不低于 9,710 万元。 2、减值测试及补偿 (1)在补偿期
限届满后两个月内,本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聘请经
资产出售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
偿股份总数×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则徐洪尧、张国英应
另行向本公司以股份或现金方式补偿期末减值额。(2)补偿数额
的确定 1)股份补偿数量的计算期末减值额补偿股份数量=标的
资产的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现
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如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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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实施转增、股票股利分配等除权除
             息行为导致调整变化,则减值补偿的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期末减值额补偿金额=标的资产的期末减
             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3)减值
             额的补偿方式与上述承诺业绩补偿方式相同。 (4)若徐洪尧、
             张国英未能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其选择的
             补偿方式通知上市公司,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金补偿,
             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其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
             偿。 (5)对标的资产的减值补偿及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其
             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净额(包括现金对价 3,000 万元)。

             1、徐洪尧、张国英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为了进一步
             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绿大地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承诺人现承
             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承诺人合计持有绿大地股份超过 5%期
             间: (1)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
             或参与任何与绿大地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具有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
             的企业如有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绿大地构成竞争的商业
             机会,承诺人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绿大地,在通知中所指定的
             合理期间内,绿大地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
             诺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应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绿大地不予答复
             或者给与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 (3)将不会
             利用从绿大地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绿大地相竞争
             的活动,且不进行任何损害绿大地利益的竞争行为。(4)如因违
             反以上承诺内容,导致绿大地遭受损失的,将对由此给绿大地造                      目前该承诺
             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                      仍在履行过
云南省投资
             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5)上述承诺在承诺人持有的绿大地                      程中,徐洪
控股集团有
             股份超过 5%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承诺人 2013 年 11            尧、张国英、
限公司;徐                                                                         无期限
             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月 15 日             云投集团不
洪尧;张国
             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存在违反该
英
             和承担。2、云投集团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1)截至本                    承诺的情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                    形。
             联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或参
             与任何与绿大地(含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绿大地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关系。(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在作为绿大地的
             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方式从事与绿大地主要经营业务具有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关系的生产与经营。(3)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如有从事、参与或
             入股任何可能与绿大地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应将上述商
             业机会通知绿大地,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绿大地作出
             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应放弃
             该商业机会;如果绿大地不予答复或者给与否定的答复,则被视
             为放弃该商业机会。(4)本公司将不会利用对绿大地的控股或实
             际控制地位和/或利用从绿大地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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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绿大地相竞争的活动,且不进行任何损害绿大地利益的竞争行
            为。(5)如因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导致绿大地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对由此给绿大地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
            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6)上述承诺在
            本公司对绿大地拥有控制权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7)本承诺函一经出具即取代本公司之前
            为避免同业竞争事宜而出具的相关承诺。

            1、徐洪尧、张国英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确认,在本
            次交易前,其及其控制的企业与绿大地之间未发生交易事项。为
            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承诺人进一步承诺,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且其合计持有绿大地股份超过 5%期间: (1)本次
            交易前,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绿大地之间未发生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及绿大地相关制度,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因正常经营活动
            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及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订立相关协议或
            合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在绿大地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回避表决义务。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
            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如承诺人违反前述承
            诺内容导致绿大地遭受损失,承诺人将对由此给绿大地造成的全
                                                                                               目前该承诺
            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
                                                                                               仍在履行过
            的任何不利影响。 2、云投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
                                                                                               程中,徐洪
云投集团;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将规范
                                                                         2013 年 11            尧、张国英、
徐洪尧;张   并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就现已存在以及将                  无期限
                                                                         月 15 日              云投集团不
国英        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保证继续遵循市场定价
                                                                                               存在违反该
            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交易并
                                                                                               承诺的情
            依法订立相关协议,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2)本公司将善意
                                                                                               形。
            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
            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会利用控股股东
            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3)本公司
            及其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进
            行违规担保。(4)对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未来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规定,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表决时,继续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5)
            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时保证相关交易均
            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
            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


                                                                                                      11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件,保证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或收
            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和/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
            将向上市公司和/或其子公司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
            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
            称“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
            在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
            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
            其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
            独立完整的资产并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资产严格分开,上市公司
            的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
            运营。(2)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
            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该承诺严格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共
                                                                                                履行,云投
            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2013 年 11
云投集团                                                                               无期限   集团不存在
            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 月 15 日
                                                                                                违反承诺的
            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
                                                                                                情形。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
            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
            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
            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
            量减少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
            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保持独立上述承诺持续
            有效,直至本公司对上市公司不再有重大影响为止。如违反上述
            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1、徐洪尧、张国英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                           该承诺严格
云投集团;   诺 (1)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资料均完整、真实、可                            履行,云投
                                                                          2013 年 11
徐洪尧;张   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                   无期限   集团、徐洪
                                                                          月 15 日
国英        章皆真实、有效。 (2)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尧、张国英
            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不存在违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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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该承诺的情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云投集团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                              形。
                         完整的声明与承诺(1)本公司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资料均
                         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
                         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 (2)本公司所提供资料和信
                         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徐洪尧、张国英承诺: 1、已经依法对洪尧园林履行出资义务,                              徐洪尧、张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其                              国英所持标
                         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洪尧                              的资产股权
                         园林合法存续的情况。2、对洪尧园林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                             已经过户至
                         有权,有权转让其持有的洪尧园林股权;洪尧园林的股权不存在                              公司名下,
             徐洪尧;张                                                               2013 年 11
                         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                 无期限       徐洪尧、张
             国英                                                                    月 15 日
                         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                              国英上述承
                         限制的任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                              诺仍在执行
                         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                              中,不存在
                         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                              违反该承诺
                         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情形。

                                                                                                               2014 年 5 月
                                                                                                               21 日,徐洪
                                                                                                               尧、张国英
                                                                                                               所持洪尧园
                                                                                                               林 66%股权
                                                                                                               已过户至绿
                                                                                                               大地名下,
                                                                                                               标的资产自
                                                                                                  2013 年 6
                         根据公司与徐洪尧、张国英签署的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评估                              评估基准日
             徐洪尧;张                                                               2013 年 11   月 30 日至
                         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止,洪尧园林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                              至交割日的
             国英                                                                    月 15 日     2014 年 5
                         司按持股比例享有,亏损由徐洪尧和张国英承担。                                          期间收益
                                                                                                  月 21 日
                                                                                                               66%部分相
                                                                                                               应进入上市
                                                                                                               公司,徐洪
                                                                                                               尧、张国英
                                                                                                               已履行该承
                                                                                                               诺,无违反
                                                                                                               该承诺的情
                                                                                                               况。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若因公司及原董事 2013 年 05      判决生效 承诺正常履
             云投集团
中小股东所               长、控股股东何学葵等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大信息罪 月 24 日        后六个月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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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承诺                等罪一案,形成投资者相关民事赔偿事项,做如下承诺:“(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
                      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因绿大
                      地公司及其原董事长、控股股东何学葵等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
                      规披露重大信息罪一案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涉案当事人是民事赔
                      偿主体(以民事赔偿案件审理判决结果为准),应按判决结果,承
                      担赔偿责任。(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民事赔偿判决结果,
                      在民事赔偿判决书生效后 6 个月内,云投集团将推动何学葵以其
                      借给绿大地公司的 58,229,582 元(人民币)款项及其所持绿大地
                      公司股份承担赔偿,赔偿金额不足或何学葵未予赔偿的,由云投
                      集团代为偿付。云投集团代为偿付后,保留对何学葵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不含绿大地公司)追偿的权利。(三)云投集团将积极履
                      行大股东职责,力所能及支持绿大地公司。通过绿大地公司经营
                      改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9.92%    至                35.12%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60    至                   39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88.63

                                                          1.2015 年 1-6 月,受工程大量开工影响,资金仍比较紧张,
                                                          通过银行借款融资,财务费用仍居高不下;其次,公司苗木
                                                          养护、工程后续管护及各项坏账、折旧等固定费用较大,导
                                                          致 2015 年 1-6 月整体盈利水平不高。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目前公司与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与
                                                          何学葵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及与何学葵的借款
                                                          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及仲裁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案件最终判
                                                          决及仲裁结果对公司业绩预测金额及当期利润的影响数尚
                                                          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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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槐璋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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