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独立董事: 尚志强 周洁敏 纳超洪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