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机构期 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 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