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投: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4-2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1)1600048 号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生态公司”)
管理层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云投生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云投
生态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
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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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云投生态公司 2020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蓉晖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坤碧
中国武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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