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投: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0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与关联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
联人的协同效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上
市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王东、张新晖、申毅、谭仁力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公司股东张国英申请 70 万元借款,用于满足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利率按 5.35%/年执行。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向
公司股东借款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张国英申请
70 万元借款。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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