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董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徐洪尧先生租赁 办公场所是基于业务拓展需要,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审议此议案 时,关联董事徐高源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