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投: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4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签订《工程总承包(FEPC)合同》是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建设并已在
前期确认了项目产值及收入,签订《工程总承包(FEPC)合同》不会增加公司营
业收入及净利润。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与云
南省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FEPC)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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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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