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冯建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对冯建兵先生的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冯建兵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刚 居学成 朱鉴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