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王文银、缪振、顾柔坚、张舒、曹亚伟、张剑滔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姜林、朱鉴、居学成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 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刚、居学成、朱鉴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