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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鼎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28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1-5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10 日(8:30—11:00,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持
 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
 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
 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
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3、登记(或信函)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江苏省如皋市中
山东路 1 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亚伟、李婵婵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电子邮件:jdxc@jiu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邮
编 226500)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tl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为“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
 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对上述议案表决意见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则视为对该议案弃权;单位
 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