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4-04-2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
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统股份”或“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统股份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宏源证券对国统股份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工作
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国统股份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董事会决议等有关文件;询问了国统股份有关人员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结余情况、部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等;以及其他必要的核查工作。
二、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7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实施了非
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6,152,018
股,发行价格为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发行费
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581,351.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浩华验字[2010]第123号《验资报
告》验资确认。
截止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募集资金总额 43,610.45
2、募集资金净额 42,158.14
减: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金额 32,633.8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84.52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908.80
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止2014年3月31日,“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拟投资
总额 9,135.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933.70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2月31
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2014年3月31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累计7,312.2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6,312.2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1000万元,扣除未到期的
设备质保金383.8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243.95 万元(含利息)。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少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公司计划将上述“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的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承诺事项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分别
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国统股份本次将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距离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
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并将对外披露该承诺。
五、宏源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国统股份本次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保障投资者利益;
2、本次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本保荐机构同意国统股份将“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盖章签字页)
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安 锐
王 伟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