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4-04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615.201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7.00 元,共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436,104,48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23,134.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21,581,351.42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 12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 423,021,351.4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421,581,351.42 元相差 1,440,000.00 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 1,440,000.00 元已从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4 年 1-6 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 32,633.86 万元,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1245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408 万元,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8,689.54 万元。 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 8 个募集 资金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 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 5 个募集 资金专户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兴 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本公司于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 的履行。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利息收入 已使用金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金额 净额 额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招商银行乌鲁木 991902306510503 4,870.05 3.56 4,873.61 - 限公司 齐人民路支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华夏银行乌鲁木 5731200001839300000539 4,814.73 44.10 4,858.83 - 限公司 齐人民路支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交通银行新疆维 651100861018010045765 234.69 3.37 0.00 238.06 限公司 吾尔自治区分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交通银行新疆维 651100861018010045516 8,947.32 3.02 8,950.34 - 限公司 吾尔自治区分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交通银行新疆维 651100861018010045689 4,516.70 40.68 4,557.38 - 限公司 吾尔自治区分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中国银行米泉市 107615723365 7,809.14 157.71 0.00 7,966.85 限公司 支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中国银行米泉市 108215723281 6,628.12 59.22 6,687.34 - 限公司 支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东亚银行乌鲁木 147000062986400 4,481.39 3.72 4,485.11 - 限公司 齐分行 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中 44322501040010116 4,870.05 21.79 4,891.84 - 司 山三角支行 2 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天 0302096129300302854 5,402.11 8.92 5,311.62 99.41 司 津宝坻支行 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 交通银行四川省 511607017018010051212 4,481.39 36.17 4,517.56 - 有限公司 分行 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 工商银行天津开 0302096329100016652 7,933.70 7.21 7,556.02 384.89 司 元支行 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 兴业银行中山沙 396040100100014327 2015.66 8.94 2024.60 - 司 溪支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06155001040015944 农行法库县支行 13,469.85 19.33 13,488.85 0.33 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合计 80,474.90 417.74 72,203.10 8,689.54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伊犁国统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PCCP 生产线建设项目:2014 年上半年国家整体宏观经 济增速缓慢,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节奏和进度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项 目所覆盖区域范围内引配水工程主要是伊犁河流域的引配水工程,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已建成 的生产能力完全能够满足该区域范围内的引配水工程对管材的需求,所跟踪的大型引配水工 程并未按最初规划预期得以实质性的开工建设,考虑到实施方案的复杂程度,在合理时间范 围内预期的投资收益很可能无法得以实现,故公司在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决策上保持充分的谨 慎,暂时未实施该项目。2014 年公司将依据该募投项目所覆盖区域市场的水利工程情况进 展来决定项目的实施时机与进度,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 司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已于 2014 年初取得国家 级技术中心的资格认证,本年公司将结合公司技术研发工作,逐步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快速实 施。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4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天津河海 PCCP 生产线扩建项目的结余募集 资金 1243.9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天津河海 PCCP 生产线扩建项目未发 生其他变更和调整。 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附表 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天津河海 PCCP 生产线扩建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 1243.95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变更的原因:(1)公司在“天津河海 PCCP 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建设项目 1000 万元。(2)项目建设期内,公司根据 PCCP 行业的发 展情况,将原生产线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对原计划设计的部分设备配置进行了调整,使得 达到计划产能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降低。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 次临时会议和 2014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和 2014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疆国统管道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4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