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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2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基于审慎、客观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保理融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该保理融资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

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办理保理融

资业务。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增

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担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所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办理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

 汤 洋                      陈 彤                        邓 峰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