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5-07-02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5-01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1、根据经营需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全资
子公司中材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投资”)增资。
天河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分期认缴),实收资本0元。现拟将天河投资注册资本增
加至人民币3亿元,新增出资2亿元均由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认缴,出资认缴期限为10年。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天河投资出资3亿元,出资比例100%,天河投资仍为本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2、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15年7月1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一致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材天河(北京)投
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概况
1、增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材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24幢3层24-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0元
出资认缴期限:成立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成立日期:2014年7月4日
经营期限:2014年7月4日至长期
2、增资标的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增资前的注册资本 拟增资的注册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资本(万元) 金额(万元) 比例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1 10000 100% 20000 30000 100%
公司
合 计 10000 100% 20000 30000 100%
3、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末 2015年3月31日末
资产总额 0.00 0.00
负债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0.00 0.00
项目 2014年 2015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注: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年3
月31日的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自有资金 2 亿元人民币对天河投资进行增资,增资后天河投资的注册资本由 1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3 亿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期限为 10 年。
2、本次增资不影响天河投资现有董事、监事及经营班子的人员构成。
四、本次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天河投资系本公司于2014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设立目的主要是围绕主业,通过股权投资、
财务投资等灵活的投资机制和方式,延伸产业链,拓展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利用
目标公司平台,创新业务模式,使公司达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从年初至目前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均明确传达出在“用水、节水、治水”过程中,社会资
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水处理、水污染防治等业务的无限可能性,水务领域PPP业务模式受到
广泛关注。水务领域的PPP业务模式通常要求参与方有较强的资本和融资优势,因此,本公司
拟以分期认缴、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天河投资增资,以利于参与PPP项目的市场竞争。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
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增资后,天河投资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增资拟分期认缴,并在10年内认缴完毕,认缴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对
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敬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