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09-07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4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材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材集团”)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建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国建材集团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
组后的母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
本次重组前,中国建材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后,中国建材集团将
通过中国中材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5,086,9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1%,
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中国建材集团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
建材”)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中国建材集团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
法定代表人:宋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619,133.85728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489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
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
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
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
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1年9月28日至长期
出资人名称:国务院国资委
2、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6年8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
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243号),同意中国建材集团
与中国中材集团实施重组。中国建材集团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
组后的母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签署《重组协议》,约定了双
方的重组原则、重组后的定位等。
3、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山建材持有公司35,086,9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1%;中国建材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建材集团将通过中国中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接持有
公司35,086,9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1%。
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山建材作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5、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中国建材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尚需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本次重组涉及的中国境内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9月6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国
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
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