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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2-24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7-01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12:00(星期一)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12至2017年3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15:00至2017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
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

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7年3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在福建省龙海市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均登载于2017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0日,每日10: 00-13: 00、15: 30-17: 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831407)

    3、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

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

方式须在2017年3月10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陈 莹      郭 静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

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5

   2、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1              关于在福建省龙海市投资设立 PPP 项目公司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年3月7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

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在福建省龙海市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