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关于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公告2018-08-18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4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 PPP 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通过公开竞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收到福建省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
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一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标“华安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根据项目中标要求,中标联合体应
与政府方(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的名
义对中标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鉴于此,公司拟在福建省华安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暂定名称为“福建省泷源投
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其中公
司出资 13,500 万元,持股比例 90%;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10%;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投资主体:
1.1 政府出资方
公司名称: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建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华安县农林路17号
法定代表人:陈金木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依法经营本县建设、土地系统的部分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经县政府批准规划的
土地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服务。
华安建设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 社会资本方
公司名称: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1,615.2018万元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各种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
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
务;普通货物运输;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化工建材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
包(以资质证书为准);建材技术的咨询服务。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名称:福建省泷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2.2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2.3 注册地:福建省华安县(项目所在地)
2.4 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5 项目公司出资及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出资额度(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自有资金 13,500 90%
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货币 自有资金 1,500 10%
合 计 -- -- 15,000 100%
2.6 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2.6.1 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6.2 设董事会,由 5 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提名 3 人,华安建设提名 1 人,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提
名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2.6.3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6.4 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
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子公司的以上及相关设立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 PPP 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PPP 项目合
同条款约定,是推进 PPP 合同顺利执行,并将 PPP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予以具体实施和落
实的组织保证。同时也符合本公司调整转型的战略规划,是顺利实现业务发展模式创新和收益
最大化的保证。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会根据合作方约定的条件积极推动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
不确定性:后期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协议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
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协议履行风险;因协议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是为了保证华安县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对
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的战略思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