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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6  

						   国统股份



议案一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在维护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

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现场会议3次,通讯表决会议3次),其中

第六届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现场会议1次,通讯表决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19年3月2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疆国统管

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

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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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9年4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9年8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四)2019年9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2019年10月2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19年10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相关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内部控制体系也在逐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

勤勉尽责,不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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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稳健,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和存储情况进行了检查,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生损害部分

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控股股东借款。相关关

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

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能够保

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和《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规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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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流程,防范内幕信息人滥用知情权,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同时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监督职能,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沈海涛
                                               2020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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