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03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3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9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116,152,0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2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3.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152,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6,152,01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5,843,22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公积金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股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152,018 100% 69,691,210 185,843,228 100%
三、总股本 116,152,018 100% 69,691,210 185,843,228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5,843,228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0226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郭静 姜丽丽
咨询电话(传真): 0991-3325685
十、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