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8-31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0-04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中铁物总
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物流业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拟向关
联方中铁物资鹰潭木材防腐有限公司、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脚手架,预计发生关联
交易总金额分别不超过 600 万元、300 万元;关联方新疆建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
劳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 116.64 万元。
2.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系同一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通过。其中 4 名关联董事李鸿杰、孙文生、姜少波、杭宇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
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 本年度预计金 截止披露日已 上年度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价原则 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物 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
市场定价 2,000 0 0
流业务 有限公司
中铁物资鹰潭木材防腐有
向关联方出租脚手架 市场定价 600 242.56 24.49
限公司
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
向关联方出租脚手架 市场定价 300 199.28 92.15
司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劳 新疆建化物业服务有限公
市场定价 5 0 0
务 司
合 计 -- 2,905 441.84 116.6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9 年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预
关联交 关联交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度实际发 预计金额 同类业务的比 计金额差异(%)
易类别 易内容 及索引
生额 例(%)
中铁物资鹰潭木材 出租脚
24.49 -- 1.67 --
防腐有限公司 手架 http://www
向关联
中企云商科技股份 出租脚 .cninfo.co
方出租 92.15 -- 6.28 --
有限公司 手架 m.
脚手架
cn/
合计 -- 116.64 -- 7.95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不适用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不适用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公司名称: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LRLR0P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渭
成立日期:2019 年 08 月 0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19 层 A03 室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道路运输(北京市中心城区仅
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无船承运业务;多式联运;运输代理服务;物流设施的设计、
研发和制造(限在外埠开展经营活动);电子商务、信息工程的技术开发与服务;软件开发;
软件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仓储服务;货物报关、退税代理服务;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链金融;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燃料油、润滑
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
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化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机
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流信息服务;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
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供应链集团总资产 4,791 万元,净资产 3,396 万元,营业收入 4,258
万元,净利润 305 万元。
供应链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公司名称:中铁物资鹰潭木材防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鹰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1599929374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云辉
成立日期:1990 年 04 月 24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10 万元
住 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军民路 6 号
经营范围:木材防腐加工;木材保护剂及各类木材保护产品、木材、钢材、水泥、五金交
电、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金属制品、仓储,物资装卸,仓库租赁;铁路器材、煤炭、焦炭
销售;三氧化二砷、五氯酚、重铬酸钠、煤焦油、苯酚、铬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粮食收购,废旧物资回收与加工,废旧铁路器材回收与加工,铁路机车车辆回
收拆解加工,竹制品的加工与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铁鹰潭总资产 16,033.58 万元,净资产 7,980 万元,营业收入
2,152.46 万元,净利润 -351.88 万元。
中铁鹰潭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云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3RDA1N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屠建平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8、10、12、16、18 号 10 号楼 1020 单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
济贸易咨询;招标代理;销售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木材、汽车、汽车配件、办公用品;电力
供应;租赁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企云商总资产 32,343 万元,净资产 10,464 万元,营业收入 22,686
万元,净利润 106 万元。
中企云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新疆建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化物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7269861478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孝林
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1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 万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 768 号博雅文轩小区物业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建化物业总资产 1,615 万元,净资产 307 万元,营业收入 409 万
元,净利润 4 万元。
建化物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供应链集团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供应链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主要是其为公司提供物流业务;
2.中铁鹰潭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中铁鹰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
要是为其提供租赁服务;
3.中企云商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中企云商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
要是为其提供租赁服务;
4.建化物业与本公司是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建化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主要是为公司提供劳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物流业务、劳务以及子公司向
关联方出租脚手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
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
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
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不会
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0 年拟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
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二)独立意见
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
立董事谷秀娟、马洁、董一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客观、
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