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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以下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我们认为,天山建材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
发展的支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
资成本,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
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
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谷秀娟             马    洁              董一鸣


                                               2020 年 12 月 24 日